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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貝,兩年了。
你去旅行已經兩年了,時間一轉眼就過去了...
有時候一直想再去高雄看一看,我們曾經待過的任何地方,是不是能想起什麼...
我好怕我會忘記和你在一起的記憶,原來我一直沒有忘記,只是沒有想起來...
看到別人和你有相同的小動作,就想起你,原來你一直在我身邊。
老實說,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放下了...
我有資格說我想念你嗎?
我好像還是那個膽小的我,還是那個不甘寂寞的我,還是那個會鬧脾氣耍任性的我...
要經歷過多少挫折才會有所成長呢,我真的好軟弱...
寶貝,我想念你想念你想念你。
最閃的那顆星星是你吧!
有時想念某個人會在夢裡夢見那個人,但我最想念的那個人卻不再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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